今年的最后一个月,这些新规将这样温暖你

2020-11-30 10:42   来源: 互联网

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进入了倒计时,一些新的民生规定为冬季增添了温暖。这事关你们的切身利益。来吧,让我们互相了解一下!


销售规则是在文字游戏中进行的,这条新的促销规则让我远离常规。


一件衣服的原价是500元,15元的押金可以值30元,前4000名顾客的订金可以增加两倍,同一天"双11"的订单将减少50元,50元的红包将在0点之前收到。


近几年来,各种花哨的促销规则使"买"更多"烧脑"。从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生效,规范商家的促销活动。


您要在打折前提价吗?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进行限价、折扣等促销活动时,应当注明时间限制。经营者应当以便于消费者识别折扣或者降价的其他方式,标明或者标明折扣和减价基准,由经营者以便于消费者认识的方式标明或者降低。


促销规则过于复杂,不能误导消费者?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的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的促销活动,应当制定相应的推广计划,公布对消费者不利的促销规则、促销期限和限制条件,并提醒场所(平台内)经营者在促销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


针对"刷令"和"刷赞"等行为,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商业信息、虚假交易或评估、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或有关公众的手段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


我过去别无选择。这条新的反垄断规则保护着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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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商业模式刚刚成为风口,同类产品在市场上蓬勃发展;几年后,在并购、控股等资本运作下,市场上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寥寥无几,通过经营者的集中,企业可以扩大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带来垄断风险,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12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集中履行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实行集中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审查认为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效果的,应当通知备案人;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为了减少集中已经或者可能具有的排除和限制竞争效应,经营者可以提出附加的限制条件承诺计划。如果承诺方案不足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就限制性条件与经营者协商,并要求它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其他承诺选择。


有了这项规定,我更有动力走上科技高峰之路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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