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20-07-16 18:23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王紫)1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出,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外贸扩内需四个方面。其中,在稳外贸扩内需方面,将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促进汽车消费。

此外,《指引》还明确提出,对所有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七七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每日财经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